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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湖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全校更好地树立起“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思想,让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到教育科研工作中来,切实抓好教育科研工作,进一步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实践教育决策的关系,使教育科研真正做到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开创园湖小学教育科研新局面,特制定此办法。
二、奖励办法:
凡我校教师、行政、后勤人员,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类的教育教学论文及教案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学校按不同级别,不同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如下:
1、全国级:
一等奖奖金50元、二等奖奖金40元、三等奖奖金30元
2、自治区级:
一等奖奖金40元、二等奖奖金30元、三等奖奖金20元
3、市级:
一等奖奖金30元、二等奖奖金20元、三等奖奖金10元
4、城区级:
一等奖奖金15元、二等奖奖金10元、三等奖奖金5元
三、其它:
1、获奖论文、教案凭获奖证书及论文复印件,到科研室注册登记。学期未统一核算发放奖金。
2、同一篇论文(包括只作少许改动)多次获奖,学校以最高项奖励一次,不再重复奖励。
3、各参赛论文、教案的参赛费由教师自己负责。
4、本奖励办法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5、本办法各项,由科研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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